7月23日,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称,因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福新转债”转股价格由9.54元/股调整为9.56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5年7月24日起生效。“福新转债”自2025年7月23日停止转股股票配资导航网,7月24日起恢复转股。
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公司因多项激励计划相关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以及部分激励对象离职,决定对相关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808,506股予以回购注销。具体情况如下:-《2021年激励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无法成就,回购1,339,394股,回购价格5.91元/股;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回购4,872股,回购价格5.91元/股;预留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被辞退离职,回购16,240股,回购价格6.42元/股。-《2023年激励计划》:子公司烟台富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指标未达成,回购310,800股,回购价格5.22元/股;首次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主动离职,回购58,800股,回购价格5.22元/股;首次授予部分2名激励对象被辞退离职,分别回购19,600股(回购价格5.44元/股)和58,800股(回购价格5.43元/股)。
目前,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转股价格调整依据及结果
根据《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当公司因股份变动等情况时,需对转股价格进行调整。本次因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项,适用调整公式:P1=(P0+A×k)/(1+k),即P1=(P0+A1×k1+A2×k2+A3×k3+A4×k4+A5×k5+A6×k6+A7×k7)/(1+k1+k2+k3+k4+k5+k6+k7)。
其中P0为调整前转股价9.54元/股,A1-A7分别对应不同回购价格,k1-k7为相应回购股份数与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前总股数282,014,626股的比例。经计算,调整后的转股价格P1为9.56元/股。
此次调整符合相关规定,公司也依规进行了信息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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